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上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中央决定,从2009年8月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是针对新的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当然,道路、桥梁的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群发,还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法纪法规不完善、执行力弱化及监管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由此看来,要想治理好工程建筑领域内的突出问题,除了中央的坚决态度,还需要补平现行制度缺陷的隐患,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只有全方位治理,才能杜绝权力部门成为蛀虫窝点。
修桥筑路等工程建设,是惠及千家万户的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浸透腐败问题的工程建设,其质量不可能得到保证。因为那些主动行贿或被索贿的建筑商们并不痴,更不傻。堤外“损失”堤内补,他们必然会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于是“豆腐渣”工程,便会失去监管的权钱交易背后应运而生。因此,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的漠视、纵容,就是对民生的冷漠,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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