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时"真够朋友",落马后"交友不慎"?
http://wmf.fjsen.com 2010-06-09 10:55 来源:华龙网
我来说两句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一审获刑12年。许满刚系因受贿落马的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检举而案发。在悔过材料中,许满刚痛陈自己“交友不慎”。(6月7日《京华时报》)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同类的“物”在外表上往往相似,所以“聚”起来比较容易;人则不同,正所谓“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要想找到与自己同属一“群”的人,还是要下一番工夫的。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和贪官一起同流合污,所以,郭京毅在拉拢别人时也一定碰过壁,但为什么在许满刚这里就成功了呢?这只能说明,两人在本质上还是属于一类人——都有贪念。
当初把那么一大笔钱放进自己腰包的时候,许满刚也一定很享受那种快感,也会夸奖郭京毅“真够朋友”。收了别人的钱财,肯定要替人家消“灾”。作为一个掌控重要部门的公职人员,在收这笔钱的时候就应该很清楚这是在“受贿”,将来一旦事发,这位将你引进受贿道路的人,就会成为将你送进监狱大门的“魔鬼”。如果说“交友不慎”,在交友之初,你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若是事发后再强调这一点,就只是在推脱自己的罪责而已。
“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这句话用在贪官与贪官之间再恰当不过了。利益是将贪官与贪官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所谓的“友谊”不过是掩盖这种共同利益的一种方式而已,是自欺和欺人的幌子。如果把这种“友谊”信以为真,未必太天真了点。没有利益,对方怎么会主动找你做朋友?有几个贪官会在落马后宁死也不把以前一块儿贪污受贿的“铁哥们儿”供出来的?哪一个不是竹筒倒豆子式地赶紧招供,多招出几个来,一是立功一是在监狱里也好有个做伴的。这一切,还是为了其自身利益着想,奢谈什么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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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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