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名校长“受贿”看潜规则之顽固
http://wmf.fjsen.com 2010-05-17 16:08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当下,国人心知肚明的一个不争事实是,社会有社会潜规则,行业有行业潜规则;百名校长涉嫌受贿自首无疑是教育潜规则孕育的尴尬怪胎,其中多数未受处罚则尽显潜规则的巨大魔力和生命力。
英德市原教育局长窝案中,自首后涉嫌收受“劳务费”的校长为98名;同时,全市几乎所有中小学校长涉案;这些校长向检方交代,他们收受了校服供应商几千元到万余元的“劳务费”,检方考虑数额不大,校长们也已悉数上交赃款,免予起诉,所以大部分涉案校长至今仍在职。(5月16日《羊城晚报》)
创造“潜规则”这一概念的吴思先生说:所谓的“潜规则”,便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潜规则”相对于“显规则”、“明规则”而言,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在我眼中,广东百名中小学校长涉嫌受贿自首多数未受处罚,无疑堪称教育潜规则的一个鲜活活标本和林林总总社会潜规则的生动缩影。我所谓的潜规则生命力,大抵在百名校长涉嫌受贿自首个案中皆有具象体现和生动彰显。
潜规则具有巨大的毁灭性“一锅端”传染同化魔力。本案中,尽管很多校园里树着“淡泊”“清廉”等警示,但在潜规则作用下的一念之差就毁了百名校长一生清誉。2008年初,时任英德市教育局局长赖来新因收取校服供应商贿款问题,被群众举报到英德市检察院反贪局,4月16日赖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捕。就这样,赖来新这位在英德市教育局工作了24年的“老教育”,在潜规则作用下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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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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