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达到74.5%
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显着
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产业共分为两个部分、九大类。第一部分是“文化服务”,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其中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等七类;第二部分是“相关文化服务”,是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两类。
据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司长马京奎介绍,在实际统计工作中,我国根据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可以将调查对象分为经营性单位、非经营性单位和其他三类。《报告》数据显示,文化产业经营性单位38.04 万个,从业人员859万人;公益性单位6.16万个,从业人员132万人;其他单位1.87万个,从业人员17万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所界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核心层、外围层中以提供文化服务为主的行业共计45个。两次经济普查的资料均显示,在这45个文化服务业中,每个行业均有经营性产业活动和公益性事业活动之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2008年,在上述45个行业中,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2710.45亿元,公益性单位实现的增加值为928.62亿元,市场化程度为74.5%。与2004年相比,这45个文化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提高7.3个百分点。这两组数据说明,党的十六大以来开展的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效明显。
《报告》还显示,2008年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行业的市场化程度比2004年有显着提高(2004年均在20%以下),分别为23%和32.7%,这些数据反映了这些行业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2008年,文化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前列的出版发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分别为:图书出版84.7%,报纸出版71.7%,期刊出版67.1%,音像制品出版88.0%,电子出版物出版91.2%,这充分证明了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0-05-21文化产业对接成为闽台合作新亮点
- 2010-05-20福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九类文化产业项目 申报期截止到5月30日
- 2010-05-17泉州中山路入选“十大名街” 提振旅游文化产业
- 2010-04-21深圳文博会助力福建文化产业 莆田木雕多次获奖
- 2010-04-12首届漳州人居文化节暨文化产业展月底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