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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炮楼”对强拆让法律情何以堪
http://wmf.fjsen.com 2010-06-08 10:05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诚然,房子是民众的个人财产,你想要我的东西,肯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杨友德所“标榜”的按照政府政策来要价,为什么会引发拆迁冲突呢?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呢?

这当中,无非是拆迁队刻意压价。事实上,打着政府名义的拆迁队们总是希望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多的土地,从中谋取暴利。市场环境下,一些集“利益既得者”、“逐利者”、“监督管理者”于一身的地方政府,在“逐利主义”的驱动力下很容易丧失以民为本的理念,只顾一味地扩大自己的势力和财力。在这个过程中,占有优势资源、拥有话语权和主动权的政府既是利益既得者,更又本该承担其抑制失衡状态、维护人民利益的管理监督责任;但因其“异化”成为了逐利者,难以伸出有力的双手对此予以调控。

拆迁队就好比政府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欺负了别人的孩子,哪个父母又真地舍得狠打下去呢?但是,疼归疼,管还是该管。疼爱一旦成了溺爱,纵容之下,孩子的“行为品德”会畸形发展。这不,前几天一位东莞老人刚买菜回来,就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拆了,拆迁队却说拆错了,令人哭笑不得。眼瞅着自己的孩子成了流氓强盗,父母能高兴吗?指不定哪天被偷被抢的人家就找上门来要说法了?这样的结果对于孩子和父母来说无疑是个悲剧!

然而,我们不禁要庆幸,面对拆迁队伍,杨友德没有冲动地挡在挖掘机前面“自找死路”,也没有效仿别人以自焚来抵制拆迁。从头至尾,这位朴素的农民只明白一个真理——自己的财产自己去保护,自己的房子自己才能守住。这样的道理本身无错误,但是放在法制社会的时代背景之下观照,不免让人无奈唏嘘!这让法律情何以堪!(张瑜)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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