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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骚扰需要打开哪扇门
http://wmf.fjsen.com 2010-05-30 16:49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新版《广州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下月起实施,有些规定很有意思,比如“妇联只要接到女职员受到性骚扰的投诉,不管是否属实,都会对该单位发出书面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或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比如,将领导或老板办公室的木门改为玻璃门,将受骚扰下属调离该上司部门等。”

说这样的规定有意思,是因为觉得它除了能够让人一笑之外,可能不会产生太大的效果。首先,很多“领导或老板”对女下属的性骚扰,并不一定发生在办公室,比如那位“山木总裁”,作案时就选择一个远离办公室的幽暗场所;其次,假如企业对妇联的“书面意见书”不予理睬,“我的木门我做主”,妇联又将奈何?

女职员受到性骚扰,说到底,是员工和老板之间的权利不对等造成的。现在就业这么困难,老板掌控着别人的饭碗,在心理上有优势,而员工“端着别人的饭碗”,心中免不了会有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的惶惑。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曾经有过一个对性骚扰的调查,结果显示43%的职场女性遭受过性骚扰。从报道中看,在山木一案中,诸多受害者,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并不是一种偶然。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在我看来,目前最有效的办法,是要通过立法加重性骚扰者的成本,而“木门改为玻璃门,将受骚扰下属调离”之类的做法,并不能增加性骚扰者的成本。加重性骚扰者成本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使他们付出高额的赔偿,不仅骚扰者本人有赔偿的责任,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单位也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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