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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群众为何能“敲诈”政府
http://wmf.fjsen.com 2010-05-07 17:19  潘洪其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由于对群众上访问题存在如是认识,上级政府向基层政府下达了严格的信访控制指标,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与政绩考核或对主要负责人的“一票否决”相联系。对基层政府而言,这是一把致命的“杀手锏”,他们必须穷尽一切手段控制群众上访,否则就会被上级追究责任。一些上访群众看到了个中“玄机”,认识到自己上访也能让基层政府“害怕”,少数上访群众以此为条件与基层政府谈判,进而收取后者支付的“息访费”。由于法律意识淡漠,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大有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危险,司法机关会以“敲诈勒索”的罪名,“依法”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

真正的治本之道,在于上级政府树立科学的维稳观,改变“怕”群众上访的传统观念,一方面通过正常的行政管理和政治传导手段,敦促基层政府认真解决群众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向基层政府下放一定的权力和资源,推动地方形成良性的社会政治生态,推动基层形成完善的自治格局和可治理状态。

同时,上级政府无须向基层政府下达信访控制指标,基层政府也不必以严控群众上访为要务。更关键的是,通过加强基层的自治、治理,完全能够使基层政府反过来“怕”群众。最终,群众的问题应当而且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群众再到上级政府和中央去上访,也就没有实际的意义了。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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