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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精神抚慰开始,向精神赔偿努力
http://wmf.fjsen.com 2010-04-30 14:08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发生在陕西的麻旦旦案常被援引来作为推动精神损害赔偿入法的典型个案。当年轰动全国的麻旦旦“处女嫖娼案”中,被害人麻旦旦竟然被当地派出所认定为“男性”,且有“嫖娼”行为。法院还认定公安机关对被害人作出的处罚裁决书、强制传唤和非法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违法、强迫被害人作“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以及对原告的讯问程序实体内容违法、对原告在审讯时使用械器和械具等行为也违法。受到如此之多违法行为侵害的麻旦旦,提起了一个天价赔偿之诉——索赔500多万元。然而一审结果却是,法院只判赔麻旦旦74.66元。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实乃舆情所向。麻旦旦的遭遇,不应再发生。此番《国家赔偿法》修订,最终的文本虽有折衷之憾,但毕竟是个进步。尤其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从违法本位转向结果本位,被羁押人非正常死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当事人可直接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等改变,对于方便索赔意义重大。

当下,与修法同等重要的大事,就是一俟修正案正式实施之后,相关部门能迅速推出一些公民获赔“精神损害”的典型个案。相比起文本,公众已习惯了更愿意相信司法实践。据新华社披露的数字,2009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840件,审结1531件。然而,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比例并不高,2009年决定赔偿的案件仅占审结案件数量的1/3。新的《国家赔偿法》被广为期待,在结果上就应表现为,依法应予赔偿的都能及时、完整地赔偿。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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