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律师事务所参评第十一届区级文明单位
文明风12月10日讯(通讯员 董叶倩)2009年12月4日,区文明办、市司法局、西城街道、西平居委会领导及参评组一行来到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参评第十一届区级文明单位予以考察和评选。金磊所已获得第十届区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对于再次参评区级文明单位,该所仍高度重视。在会议上,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和领导们热烈讨论,律师们一一总结汇报了自己在这一年的法律服务工作,领导们也对该所法律服务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并寄予更大的期望。
该所在省、市司法机关和省、市律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文明办指导帮助下,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法律权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紧密联系并深入群众当中,以“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闽赣边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以建设“平安龙岩”为首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贯穿于服务社会的过程中,狠抓律师队伍建设,全所上下积极表现于队伍形象的展示中,蕴涵在良性机制的建设中,力争升华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激励队伍的勃勃生机,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以社会责任为己任,推进我区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使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人们群众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律师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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