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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儿童失踪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
文明风   |  时间: 2009-11-04   |   文章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整合资源加强监督警种配合

  为了更加广泛地倾听民意和更加有效地收集信息,公安部打拐办及各省打拐办将设立举报热线,专门受理公民举报和投诉。目前,电话号码及具体运行方案尚在研究制定之中。

  

“这对基层公安机关也是一个很好的监督。”杨东说,对各地群众来信来电,公安部打拐办将对地方公安机关进行线索督查。目前,已进行线索督察490起。

  对于重大案件,公安部还将挂牌督办。4月9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督办案件65起。

  杨东告诉记者,下一步,公安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警种之间的配合,发挥各警种合力。

  “派出所民警走家串户,对社区情况比较熟悉。如果收集到可能涉及拐卖儿童的信息,要尽快通报给刑警部门。”杨东说,交警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拐卖儿童案很多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涉案省份可能多达十几个。以前,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时,一般是先确定一个省份为主办方,其他则为协办方。

  “经验证明,这种办案方式效果不理想。”杨东说,今后在打拐行动上,无论是发案地还是流窜地省份,都可立案侦查,不再确定主办和协办,这样可以集中各省的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破案。

  “除了公安机关自身的努力,我们也积极地与民间志愿者进行合作,听取他们的建议,与他们开展合作。”据杨东介绍,今年的4月26日和6月28日,公安部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分别邀请了民间志愿者和丢失儿童的家长等,与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同探讨打拐工作。现在专项行动的好多做法,包括加强立案、打击买方市场、齐抓共管等都源自民间志愿者的建议。

  “首批公布60个未查清身源的儿童信息的办法,也是家长和志愿者们提议的,不是公安机关拍脑袋想的,我们只是顺应了民意加以推动。”杨东说,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全力以赴。

  但是有些时候,公安机关也是满肚子的苦水。有时候,孩子救回来了,但是不知道其父母在哪里,而有些市县没有福利院,只能暂时由公安女民警负责照料。孩子若是生病了,还须到医院医治,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需要政府各部门的配合,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杨东说,目前从立法到执法,还需要更加进一步整合有关资源,加大合力。(徐伟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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