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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儿童失踪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
文明风   |  时间: 2009-11-04   |   文章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打拐难,寻亲更难。“一头是丢了孩子的人家望眼欲穿,满世界寻找;一头是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的孩子找不到亲生父母,只好暂时寄养在福利院。”杨东告诉记者,寻亲最大的难题就是信息的严重不对称。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公安部打拐办在和丢

失孩子的父母亲属以及志愿者组织经过充分地商讨和沟通后,采取了在网上发布孩子信息的方法来寻找家长。

  “这是公安部首次采用这样的办法,可以说是一种创新。仅仅几天,就有3个孩子找到了亲生父母,还有一些线索正在汇集和甄别。”杨东透露,今后除了不定期公布已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外,公安部将帮助丢失孩子的父母在媒体上公布其孩子的照片、被拐时间、体貌特征等信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让更多的被拐儿童尽快回家。

  新观念新目标指引打拐工作

  据了解,公布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只是此次全国性打拐专项行动的一小部分,其背后是一场“新观念、新目标”指引下的打拐斗争。

  杨东介绍说,过去的打拐行动重在“打击犯罪”,最终结果看破了多少案子,抓了多少不法分子。“现在的理念不一样了,破了案、抓了人还不够,要‘找回孩子’才行。”

  为了实现这一理念,公安部门首先瞄准了立案环节。

  以往,不少地方以孩子丢失24小时后寻找不到作为立案的标准,相当部分的案件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

  杨东说,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公安部的规章,都没有类似规定。“小孩失踪后的前几个小时是寻找的黄金时间,如果过了24小时再立案,明显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间。”杨东告诉记者,此次行动中,公安部明确要求,儿童失踪的案件只要报案,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

  “这样一来查处的力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杨东说,“立为刑事案件就意味着会投入最大的注意力、警力、资源、技术,包括运用现场勘查、监控等能用到的所有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通过司法改革,建立和完善刑事案件的立案、撤案制度,将儿童失踪立为刑事案件这个做法固定下来。”杨东说。

  据介绍,全国联网的拐卖案件DNA数据库的建立,也为找回孩子带来了新的希望。

  杨东说,以前只是个案使用这样的方法,2000年的专项行动也用过。现在,这一作法已经被列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DNA检测的技术手段进步了,实力也有所增强。目前,全国有262个DNA实验室,公安部门从中挑选了41个重点实验室开展检测工作,各个地方在当地就可录入,不用跑很远的路。父母和儿童分别有一个数据库,录入完全免费,两库的数据会自动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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