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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重男轻女观念是部分儿童被拐卖原因
文明风   |  时间: 2009-10-30   |   文章来源: 央视新闻1+1
 

  记者:

  你听了难过吗?

  被拐儿童:

  也很难过。我爸爸说一定要买个男孩,他说他在那里,有几个孩子在那里,我爸爸自己挑的,挑一个,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买男孩,

也不知道。

  记者:

  他们告诉我说,他们特别需要一个男孩,那你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被拐儿童:

  随便他们,我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要管这么大(的事)。

  记者:

  你有点生气,对不对?

  被拐儿童:

  是有点生气。

  主持人:

  说到有买才有卖,有卖就有买,对于卖孩子最高法律可以处罚到什么程度?

  张文娟:

  死刑。

  主持人:

  如果买孩子呢?

  张文娟:

  其实我们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包括四种行为,包括你接收、收买、中转、运送这都是。但是从我们现在刑法的规定来看,收买的这一块处罚相对是弱的。

  主持人:

  最高可以罚到多少?

  张文娟: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也就是最高是三年。

  主持人:

  那就是非常不成比例。

  张文娟:

  非常不成比例。另外,如果你不阻碍解救,你没有虐待行为,这个可以不追求刑事责任,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实际上为什么存在这么大的一个买方市场?我觉得一方面可能就是在我们刑法的处罚力度上。另外,我从这个片子中也能看到,实际上公民的一种意识,传统的观念也是一个方面,但是你再往前追的话,你会发现,买孩子的大部分在农村地区。

  主持人: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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