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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2024年以来,全国各地文明城市创建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中央宣传部提出“瘦身、减负、少测、低扰、降燥、提质”的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思路,为各地指明了新的方向。厦门市在巩固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持续点亮城市文明之光。 二、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三项机制,注重常态长效 一是优化创建领导机制。建立文明创建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机制,在全国首创由市执法局局长(市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市交警支队的副局长兼任市委文明办副主任,极大提升市委文明办在牵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跨部门统筹协调能力。推动文明创建测评与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在平台建设、问题发现、派发交办、协调督办、工作考评、绩效考核六个方面深度融合。 二是优化整改提升机制。坚持媒体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在厦门晚报、厦门电视台、厦门综合广播等市属媒体开设专栏,对文明创建问题进行曝光,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2024年以来累计推出70多期,曝光问题1200多个。 在《厦门晚报》等媒体开设“不文明曝光台” 三是优化上下协同机制。推广“楼长制”“点位吹哨 部门报到”等基层有效经验,发动各级积极参与维护城市文明。树立鲜明导向,将各级各部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效果,运用于各区、市直相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有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融入各级各部门日常工作。 (二)精简三个环节,落实瘦身减负 一是精简组织机构。根据最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和厦门实际,重新调整全市创城指挥部,优化整合专项整治工作组11个,及时更新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项目50多项,实现机构“瘦身”。 二是精简日常督查。及时修订日常督查标准,将操作细则由2023年的440条减少至110条,减少了约75%;降低日常督查频次,督查通报数量由每年500多份减少至350多份,减少了约30%。 三是精简评估层级。采取每月定期暗访方式,由街道(镇)、区(市直相关部门)、市创建办三级主体对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项目点位进行抽样打分,实施常态化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等次。 (三)实施三轮驱动,推进改进创新 一是实施信息赋能。借助大数据、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推进智慧交通、数字化城管等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文明创建效率。开发文明创建测评系统,实现所有创建点位基础信息、日常督查成绩表在线查看、实时更新。 二是实施项目提升。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聚焦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设施、村镇环境和市民文明素养等领域,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六大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目前已完成71个城中村改造,投资61.44多亿元,培育夜市、休闲观光等新业态项目150多个,惠及200多万名居民。 改造后的围里社东围创意集市整洁有序、焕然一新 三是实施宣传引领。连续十一年举办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打造城市文明特色项目,持续引导广大市民投身城市文明提升。“文明厦门我AI你”AI绘画创作赛吸引市民投稿2000多份,发布首部AI共创文明城市宣传片《文明厦门我AI你》,全网阅读量达500多万,新华社等平台纷纷转发;制作拍摄“讲述最美文明故事”系列微电影,推出6篇,收获700多万阅读量,全部入选“学习强国”总平台。“寻找最美身影”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入选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2024年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厦门网上网下城市文明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厦门市连续十一年举办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持续引导广大市民投身城市文明提升 三、启示与思考 启示一:要坚持创建为民 以人为本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厦门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从创建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始,都是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只有牢固树立为民导向,创建才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 启示二:要坚持与时俱进 穷则变,变则通。要充分领会中央宣传部对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思路新要求,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保持创建初衷和目标不变,手段不断创新迭代,才能永葆创建初心,不断激发创建活力。 启示三:要坚持久久为功 创建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保持创建定力,通过抓常抓长,既落实减负要求,又内部加压提质,用好信息赋能等手段,虚功实做、实功细做,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注重日常、做在平常,以日积月累之功成就城市文明之美。 (选送单位: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