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指出,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组织是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载体,是形成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社会风尚的重要力量。(新华社)
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高低,往往有很多指标体系,而志愿服务的多寡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层次,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体系。因为,从志愿服务的层次和水平,能够彰显一个国家奉献精神的普及程度,乃至于这个国家如何在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上的努力。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发文的形式,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也切中问题的要害。笔者以为,唯有志愿服务才能够让“奉献”之火呈现燎原之势。那么,如何才能够促进人们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呢?这个似乎是我们应该进行思考的真正问题所在。
典型示范的引导。在志愿服务的领域内,榜样的力量同样是无穷的。比如我们观看到郭明义的事迹,就会懂得无偿献血的重要;看到现实中那些“活雷锋”的事迹,也能够明白了学习雷锋不能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更需要落实在行动上……正是这些典型示范的例子,能够看到志愿服务的真谛。对于希望加入志愿服务的人来说,正是通过这样的努力,看到了希望所在,懂得了努力的方向所在。所以,通过四个100志愿服务的个人和集体的表彰活动,能够让每个人都懂得典型示范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明确其中的价值内涵,懂得其中的意义。可以说,在我们的社会中,让志愿服务能够走得更远,飞得更高,就需要这样的奉献精神的汇聚,更需要这样的榜样力量的传递。
不拘小行的付出。对志愿服务来说,其并非总是宏大精神的传递,往往更多都是细微精神的汇聚。在近期的抗洪新闻中,我们看到了人民子弟兵的付出和努力,也看到了普通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更有着周围群众的努力。可以说,在这样的抗洪事迹中,每个人的奉献和付出都是一种志愿精神的表达,而正是这样的一种表达,让我们看到了,只有小小的善,才能够汇聚成为志愿服务的海洋,也只有如此,才能够让我们懂得志愿服务的真谛: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从而能够实现最终的目标,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成为志愿服务的一份子。
不求回报的精神。志愿服务的一个最好的衡量就是不求回报。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在讲究的是投入和产出,都是付出和收益的关系,既然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我们就需要明确的是,志愿服务的精神乃是一种不求回报的精神,在这样的精神实质中,每个人都需要有着十足的心理准备吧!只有如此,“奉献”之火,才能燎原。因为,志愿服务本身的价值就是一种奉献,就是不求回报的精神。(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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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