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域外文明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 正文
志愿服务制度化需立足三个完善
http://wmf.fjsen.com 2014-09-02 17:40:35 范嘉树 来源:重庆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现阶段,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推行工作已经深入进行,但制度化工作的进行离不开制度的完善,而其制度完善则需立足于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志愿者培训制度的完善。志愿者队伍少则几百人,多则上万人,志愿者的来源非常广泛,服务水平,个人素质也是参差不齐。这种情况下,完善志愿者培训制度就变的极为重要。而这种技能培训制度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制定,注意点面结合。一方面,志愿者必备的一些基础技能,包括应急救护技能、与人交流的能力等,都需要有培训。就像成都邛崃就在市职教中心每月进行一期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参培志愿者人数目前已达6300人,且随着活动影响力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志愿工作是非常多样化的,因此应对不同工作的志愿者也就需要不同的专项技能。所以,在基础技能培训之外,还需要有各个类别志愿服务专项的技能培训;培训制度也应保证基础技能和专项服务技能培训相结合。

第二方面,志愿工作分配制度的完善。志愿者虽多,但往往积极的志愿者参加活动非常丰富,而另一些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则非常少;志愿服务虽多,但往往雷锋月、节假日活动频繁,而非节假日则活动稀少。一些社区老人总会因“社区服务要么扎堆要么没有”而烦恼。所以,如何有章法、有规律的分配志愿工作就成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良好的志愿工作分配制度,既要人人有事做,又要事事有人做。

最后,志愿工作评价制度的完善。现在的志愿服务也有其评价体系,但通常以汇报展示为主。志愿团队们汇报各自的成绩,再由相关部门评选出优秀,并作总结。然而这样的评价模式之中缺少了对于志愿服务不足之处的发现。汇报时各个志愿团队都想着展示自己的成果,哪里会提到自己不足的地方。评价的领导由于没有接触过服务团队平时的工作情况,自然也没法提出相应的建议,导致各类小问题积聚在表面之下,迟迟不能解决。因此,建立起志愿服务平时情况的检测制度就变得尤为重要。可以采取评价小组抽检制度,或是定期开展负责人交流会等。问题检测与成果汇报相结合,才是完善的评价制度。

当然,志愿服务制度化需要的不仅是制度本身的完善,还需要其他各个方面的努力。而且制度完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做好的,需要不断的探索、不断地接受反馈。但制度的完善是制度化推行的基础。当整个志愿服务流程都有制度可循,有章法可依,志愿服务自然可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路漫漫其修远兮,志愿服务还需上下而求索。(范嘉树)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 2014-09-02中央文明办等部门9月1日起征集全国志愿服务标识
  • 2014-09-01泉州试点志愿服务“时间储蓄” 可换取无偿服务
  • 2014-08-29集美区后溪镇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创建
  • 2014-08-29长泰县将开展中秋节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 2014-08-25大爱方有大美——厦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