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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博古为啥犯了同样的错误 结局却不同?
http://wmf.fjsen.com 2011-11-21 10:2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第六,抗日战争初期他们都在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犯了右倾错误。

  1937年王明回到延安后,在12月1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补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这次会议决定由周恩来、王明、博古、叶剑英组成中共中央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谈判;由周恩来、博古、项英、董必武组成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南部中国党的工作。在12月2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代表团与长江局第一次联席会议上,王明被推为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从此,王明、博古又走到了一起。

  对于王明在中共中央长江局即在武汉时期的错误,毛泽东在1941年9月至10月间同王明的谈话以及10月8日在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中,曾指出有四个方面:(1)对形势估计问题--主要表现乐观;(2)国共关系问题-- 忽视在统战下的独立性与斗争性;(3)军事战略问题--主要是反对洛川会议的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方针;(4)组织问题--长江局同与中央的关系是很不正常的,常用陈(绍禹)、周(恩来)、博(古)名义打电报给中央与前总,有些是带指示性的电报,未经中央同意以中央名义发表了许多文件,这些都是极不对的。

  王明在以上四个方面的错误,博古也同样是存在的。王明在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期间起草的很多文件,都是经过博古等人参与讨论或一起署名的。例如1937年12月25日在武汉以中共中央名义发表的、由王明起草的《中共中央对时局的宣言》,博古就参加了讨论(吴葆朴、李志英、朱星鹏编《博古文选·年谱》,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第441页)。又如1938年3月24日,未经中共中央同意,王明擅自将自己起草的《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送交国民党,同时报中共中央一份。中共中央收到王明起草的《中共中央对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后,感到这个提纲没有明确提出克服困难、坚持抗战到底和坚持反对妥协投降、悲观失望的倾向问题,武装群众的问题及改善民生的问题,为补救其错误,于第二天另外起草了《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电》,提出八条意见。可是直到4月1日,王明才与博古等致电中共中央说:“我们根据政治局决议原则所起草的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建议后于24日已送去,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昨夜已开幕,你们所写的东西既不能也来不及送国民党,望你们在任何地方不能发表你们所写的第二个建议书,否则对党内党外都会发生重大的不良政治影响。”再如1938年6月15日王明与博古等在《新华日报》联名发表的《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的意见》,虽然也提到“积极进行民众动员与民众组织”,“领导和帮助民众武装和实行武装民众”,“领导和辅助民众武装和发展游击战争”,但都认为应该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来进行,而没有强调应独立地去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和创立敌后根据地等。

  第七,他们都在延安整风中受到批判,同时离开中共中央书记处。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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