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5日讯 为更好保障留守、流动、流浪、失足、孤儿等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明市近期出台《三明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统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措施,分层次分阶段实施帮扶救助工作,使他们尽早摆脱困境,更好融入社会。
一是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从去年8月至今年6月,对全市城乡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收集情况,建立台账和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并作出评估。目前,全市查明困境未成年人达1106人,已纳入动态管理。今年7月起率先在梅列、三元两区53个社区和6个乡镇试点推进救助帮扶工作,2016年1月在全市全面推广铺开,2017年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
二是做好救助帮扶对接。对摸底排查出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给予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又处在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助学或结对帮扶予以资助;对评为“美德少年”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着力做好结对工作,实行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每年每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资助,直至完成学业。
三是落实孤儿安置保障。持续推进孤儿保障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确保孤儿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安排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对无法查找到监护而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落实安置政策。
四是积极沟通协同配合。积极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进行协调沟通,针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不同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发挥成员单位和信息共享的作用,大家协同促进其健康成长。
五是持续推进主动救助。把开展街面主动巡查救助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主动靠前、主动贴近、主动救助;遇到恶劣气候与天气,加大巡查工作力度,让流浪未成年人切实得到及时救助、有效保护。
六是建立健全救助服务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社工、志愿服务等,共同关心、关爱身处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三明市未成办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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