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叶少波)5月27日,石狮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陈书雄与市关工委人员,一同回访在食品加工厂工作的未成年缓刑人员小李。他们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了解小李的工作情况以及思想动态。
定期对失足未成年人联合回访帮教,是石狮法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该院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及维权帮教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普法先行 源头防控
今年4月15日,石狮法院王金炳法官来到挂钩的锦尚镇奈厝前村,与村(居)司法联络员一起前往李淑云老人家。
李奶奶的孙子读初一,其父母长年在外做生意,照顾和教育孩子的担子就落在李奶奶身上。
“听老师说您孙子学习成绩很好,您教育很到位啊!”王金炳把法院新印制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材料送到李奶奶手上。“多亏你们帮忙,经常上门指导,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教好孙子呢!”李奶奶感激地说。
石狮法院把家庭作为普法教育重要阵地,把青少年学法用法引入家庭,倡导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学法。2012年以来,该院坚持每月15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此外,该院还搭建起普法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三进”网络。选择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庭、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等,让青少年普法教育形成常态。
联合感化 多方关怀
“初见他的那一刻,我已从内心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他犯错了,我要告诉他错在哪里。他以后的路还很长,我更要鼓励他,给他勇气。”今年3月4日,石狮市关工委副主任孙进荣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了对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小秦的诉讼活动,他在法庭上的一席话,让小秦流下了感激和悔恨的泪水。
去年8月,为了促进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效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从市政协、市关工委以及社区、学校聘请20名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人士,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案件诉讼活动。这一制度的建立,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温暖,还体现在原本“冷冰冰”的判决书中。
今年4月30日,涉嫌抢劫罪的小王收到了石狮法院吴斌斌法官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末尾,他看到了一段法官判后寄语:“经历此事后,希望你能吸取教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相信你能改过自新,成为一个正直的男子汉。”恳切的话语让小王感受到关怀,对未来也多了一份信心。
持续帮教 助返社会
5月25日,石狮市青少年帮教基地,四川籍失足未成年人小张正在车间忙碌着。
去年,小张辍学后从老家来到石狮,与在此务工的父母一起生活。今年1月12日,小张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后,小张来到了石狮市青少年帮教基地,成为包装材料生产线上的一名员工。
去年11月28日,石狮法院联合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在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石狮市青少年帮教基地。“法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可适用非监禁刑罚的,根据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将其送往帮教基地。”石狮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介绍,帮教基地不仅可以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工作和救助,更重要的是能帮助他们学有所成,早日回归社会。
此外,石狮法院还建立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回访制度,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改造情况。
在石狮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该市未成年人犯罪率近三年连续降低。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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