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检察院着力构建"联动机制" 保障未成人成长
文明风5月19日讯(通讯员 江巧华 郭燕珍) 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永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构建"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认真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10名检察官担任县内的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以案说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单,增强防范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逐步培养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与县司法局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制。县检察院于收到移送审查逮捕或者起诉案件材料之日起,立即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县检察院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并提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受援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除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外,也适用于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是主动与法院、社区、基层组织等有关方面联系,签订协议,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方面形成合力,形成了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化体系。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回归社会。(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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