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中小学“校方责任险”买单
12月上旬,润泽小学一学生家长拿到了保险公司理赔的学生意外伤害险7万多元,一场学生家长状告学校意外伤害案为此落下帷幕,学校也因此松了一口气。
集美区有180所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其中在校中小学生8.6万名。孩子们天性活泼,追逐戏闹引发各种意外伤害也是常会发生的事。前几年,一些学校常为孩子意外伤害、家长大闹校园而伤脑筋。如何稳定校园教学秩序,成了校园综冶安全的一件大事。
集美区教育局通过调研,一致认为,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学校投保“校方费任险”与“无过错责任险”势在必行,它有利于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治安稳定。于是集美区教育局向区政府提交了一份投保“校方责任险”与“无过错责任险”的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于是,从2008年开始,集美区教育局牵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区所有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与“无过错责任险”。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学校报案后5分钟做出响应,9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做出“及时结案”的具体时效承诺。
几年来,由于双方紧密配合,“校方责任险”与“无过错责任险”工作顺利推进:2011年,后溪中学一个学生参加校运会,由于先天性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身亡。保险公司根据“校方责任险”与“无过错责任险”条款规定,及时给予理赔30多万元。2012年,育青小学一个学生私自跑到校外游泳溺水身亡,保险公司及时赶到现场,按照“无过错责任险”与“校方责任险”也给予及时理赔30多万元。而对于校园内孩子戏闹发生的意外骨折等伤害,保险公司则按实际医药费给予如数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几年来,集美区还为全区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雇佣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最高额达30万元,这种“花钱买平安”的做法,有力地维护了校园的教学秩序,也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受到省、市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集美区教育局主持工作的领导陈晓辉告诉记者,安全重于泰山。多年来,集美区委区政府一直把校园综治安全作为维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但做到给钱、给项目,还给58所公办校配备专职安全保卫干部75名,聘用专职保安274名,每年还给每所民办中小学补贴保安费2万元,真正做到了“花钱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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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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