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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校禁组织商业性质游学 老师不能免费蹭团
http://wmf.fjsen.com 2013-08-02 08:45  佘峥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友好校的交流要报批

针对一些和国外学校结成友好学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出国参加友好学校的对口交流、夏(冬)令营、文化体验等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市教育局要求,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带队教师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不得将费用转嫁给学生。

这些获批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市教育局要求委托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承办,不得委托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的各类培训机构、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承办学生出国(境)业务活动。

此外,还要求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宜。《通知》说,各校申报中小学生国际交流活动时,还要提交安全预案,没有安全预案的,将不予批准。

对违规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该校校长;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校长责任。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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