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发布今秋小学招生意见:购房户视为借读生进公办校 2012-07-31 08:52 陈巧恩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外来娃”)以电脑派位来决定谁进公办校。外来娃的报名时间是8月17日至18日,8月22日上午在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厦禾路137号)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并当场公布此次电脑派位结果。 |
商报讯(记者陈巧恩)购房没有户口者,简称购房户。昨夜,思明区教育局发布今秋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购房户适龄儿童的进公办校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有两个要点,一是可以报名参加电脑派位;二是可视为借读生照顾接收。
关于第二点,《意见》是这样表述的:学校在保证片区常住户口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的基础上,对于在思明辖区购买商品房,没有厦门常住户口的学生,在学校班生额许可的情况下,可视为借读生照顾接收,但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产权证及直系子女的相关证件。区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招收片内购房学生的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控制。
划片VS派位
根据《意见》,思明区户籍或暂住在该区符合政策要求(比如港、澳、台、华侨、外籍等)的适龄儿童将按照划片原则进行招生(如表所示)。所谓适龄儿童,指的是年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这部分儿童的报名时间为8月12日、13日。
另外,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外来娃”)以电脑派位来决定谁进公办校。其中,“报名条件”指的是学生父(母)亲在思明区合法暂住并在厦合法务工一年(截至2012年8月16日)以上,目前仍在厦务工;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已在思明区办理暂住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四证”齐全的外来娃优先统筹派位进入公办小学,若到民办小学就读则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四证”指(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须在思明区办理暂住手续并实际居住两年以上;(2)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3)学生父(母)近两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外来娃的报名时间是8月17日至18日,8月22日上午在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厦禾路137号)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并当场公布此次电脑派位结果。
补录VS优先
对思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来说,他们关心的是自己能进哪所公办校,那么,表格已经给出答案。而外来娃们,他们焦虑的是,能不能进公办校。决定他们命运的是电脑派位,因此,“怎么派”就上升为关注热点。因此,《意见》对此也进行了详尽说明。
8月22日上午,是第一次派位。对于当天未被派入所报片区学校的外来娃,如果出现其他公办小学仍有剩余学位时,可于8月22日下午、23日上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愿选择一所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取,8月24日下午将对申请补录取的学生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并当场公布电脑派位补录取结果。
“四证”齐全的外来娃在第一次派位时,他们具备优先派位资格。如果未被派入,而进入补录取派位中,仍可享受优先统筹派位的资格。
两次派位都是当场公布结果。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以申请捆绑在一起参加电脑派位。
链接: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