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http://wmf.fjsen.com 2012-06-11 10:21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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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11日讯 2004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书》。《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在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入队入团、评优奖励、课外活动等方面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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