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民意 车辆不让校车可罚500
http://wmf.fjsen.com 2011-12-12 08:23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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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方式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编:100035),信封上注明“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caq@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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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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