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30多个孩子,挤在一辆小面包车里,有的“背靠背”挤着,有的被塞进大腿缝里,有的坐在别人的大腿上,有的站着,有的蹲着……有司机说,“我们装的不算多,大家(同行)都差不多的”。
昨日本报记者兵分多路,调查南安、晋江、泉州市区多个幼儿园和小学的校车发现,这些校车几乎都是没有备案登记的“黑车”,几乎每辆都超载,实载人数几乎是荷载人数的三倍。
记者获悉,即日起,泉州将开展每周一次的统一行动,专项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速、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报废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其中任一种情况,可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整治措施】
校车安全管理 实行一票否决制
记者了解到,泉州市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校车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是否开展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交通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是否喷涂、张贴校车专门标识以及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
有使用校车的学校,应与辖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学校主要领导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校车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中,加强民办学校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是重点。学校管理混乱,校车顶风违法、存在安全隐患的,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严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日起,泉州市交警支队开展隐患排查,对学校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每个星期开展一次统一行动,专项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速、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报废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督促学校、车主、驾驶人限期整改。
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标识》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此外,对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接送车辆运行道路,将加强巡逻管控。将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
交警提醒,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市民要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