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近日出台系列举措,推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政府为民办幼儿园进补提质
“现在我的孩子每月花400元,就能上小区的幼儿园,比去年便宜了250元。”厦门市民刘女士高兴地说,“一年下来,家里能省2500元,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
近日,厦门市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和财政补助制度”,刘女士就是这项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据了解,面对目前民办园收费高和“涨声一片”的现实,政府对公益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和管理力度不够;优质幼儿园比例低,办园水平差别大,办园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对此,厦门市出台政策旨在弥补学前教育这块“短板”。新政策在明确政府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分担部分保教费的同时,还出资奖励民办园,出政策扶持民办园,在为百姓“减负”的同时,也为民办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输血”、“造血”。
分担保教费:惠及80%以上民办园
根据《意见》,厦门市将建立民办幼儿园分级收费管理和财政补助制度,并出台分级评估标准,按一级、二级、三级和基本合格4个等级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
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愿意接受协调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制度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4个等级的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对经正式批办且执行最高限价规定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4个等级民办园每生每月分别补助350元、250元、150元和100元。
举例来说,原来上一级园,保教费最高可能要收到850元,现在幼儿园只允许收500元,另外350元由政府补助给民办园。
需要强调的是,限价措施并非是行政强制命令,而是对愿意接受协调的幼儿园实行。
那么,民办园是否愿意接受“限价”呢?湖里区理想幼儿园园长陈美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理想幼儿园被评为一级园,今年收费每月850元,等政府补助下来后,幼儿园再退给家长350元,也就是说家长每月只用花500元。而民办园自己的收益则相对稍有增加——“家长花钱少了,意见也少了,招生也会好一些”。正是这种能让办园者和家长“两头甜”的局面,使她心甘情愿接受协调。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厦门愿意接受“限价”的民办园占总数的80%以上。
一位台资幼儿园的李园长告诉记者,虽然有八成幼儿园愿意接受协调降价,但她所在的幼儿园每月收费为1300元,政府最高价只能到850元,因此没有接受协调。集美大学的陈老师就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所幼儿园,他表示,自己已经了解到市政府有关补贴政策,但政府的政策不可能惠及所有民办幼儿园,总有一部分由市场来主导。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1-09-20“把脉”厦门市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 入民办园贵
- 2011-09-07学前教育观察:政府购买民办园服务的路径在哪?
- 2011-07-28马尾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炉 普及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