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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20日前公布民办园分级收费名单 将分4个等级
http://wmf.fjsen.com 2011-09-22 08:33  沈晓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2日讯(记者 沈晓丽)哪些民办园有参与政府的分级收费管理,下个月20日前将有答案。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分级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透露了上述消息。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应于10月10日前和本区已评估定级并愿意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经评估被确认为民办一级、二级、三级和基本合格4个等级的民办园,应严格实行保教费最高限价的规定,4个等级的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

  按2010年向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高于相应级别最高收费限价标准的,应调降到相应级别的最高限价标准之内;低于相应级别最高限价标准的,仍执行原收费标准,不得提价。

  对愿意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园将实行动态管理,协议一学年一签,于每年秋季招生前在幼儿园复评通过的基础上签订。

  《通知》指出,各区教育局应在10月20日前将实行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园名单向社会公示。各民办园符合补助条件的本市户籍幼儿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建立名册,并在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门。

  对于那些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民办园原高于最高限价现调降收费标准的,可按调降后的收费标准上浮20%;原低于最高限价现仍执行原收费标准的,不再上浮,严禁变相增加家长的负担。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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