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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式教育”悄然流行 母女签暑期劳动合同
http://wmf.fjsen.com 2010-07-08 16:31   来源:新闻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孩子做家务 家长付工资

昨天,在沪上某育儿论坛闵行区实验小学圈子里,一则家长和女儿签署的合同格外吸引眼球,发帖人“越越MUM”晒出了一份《暑期“勤工俭学参与家务劳动”合同》。

合同上明确标明甲方、乙方,并写明“暑假必做的家务劳动有:收、叠自己的衣服;饭后收全部碗筷;收拾自己的房间及物品。除以上家务劳动,其它参与的劳动,完成后,根据劳动的难易程度、完成质量好坏、完成的态度、自觉性各项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分数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劳动报酬。 ”奖金在1至10元之间,赏罚明确。所得报酬都可以让孩子自由支配。

据了解,“越越MUM”签署这份合同是为了在假期提高女儿的自理能力。一纸合同也引来不少家长的跟帖,有家长表示赞同签合同的做法,想如法炮制,也有家长持反对态度,认为家务和金钱之间不能划等号。

“亲子合同”内容多样

记者采访发现,假期和孩子签订类似亲子合同的家庭还不少,合同内容涉及最多的是课外辅导、暑假作业、电视娱乐、家务劳动、作息时间等5项。

虽然条约制订得 “有模有样”,但在执行过程中,合同的效果也因人而异。一些家长认为,签合同是为了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过程,并不看重结果。

六年级学生华经纬告诉记者,往年暑假,自己也曾与家长签订了两个月的《暑假劳动合同》。 “两个月时间,我赚了100多元钱。 ”小华说,自己平时在家很少做家务,合同还是起到一定作用的。

而六年级学生王黎的《暑假计划合同》在双方签字生效后的一周,就从冰箱上撕了下来。王黎不无得意地说,“我一开始也遵照合同按点吃饭、做家务,但是第一次洗碗就摔碎了碗,扫地时不小心又把花瓶砸碎了,妈妈也就不让我干活了。 ”就是这样,王黎的“合同”每年都“签”,每年都“毁”,最终“不了了之”。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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