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http://wmf.fjsen.com 2010-06-25 09:1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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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芹)2010年暑假即将到来。福建省教育厅昨日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发出通知,学生外出活动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
通知要求学校须反复告诫青少年学生,放假期间,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水边玩,学习游泳必须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保护下进行。学生外出活动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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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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