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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普及爱国主义教育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观免费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09   |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昨日,《厦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办法》指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公共博物馆系列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其他基地应对大、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观实行门票免费。

此外,针对除公共博物馆系列的其他基地,学生个人凭身份证参观,门票应免费或半价,对现役军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参观实行折价优惠;重大节庆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条件的基地应免费开放。

《办法》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三方面内容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基地的选评范围、参评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职责等,强调各区、各部门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办法》指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中,首次提出了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标管理制度,由厦门市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两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检查,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存在问题的书面通知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撤销其称号。

《办法》还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评选范围,四类场所可参评:一是文物博物馆类,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迹等;二是革命历史纪念类,包括纪念建筑物、爱国名人故居等;三是展示特区现代化建设成果类,包括在四个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的城乡先进单位、重大工程和优秀企业等;四是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风景区类。

据介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指具有丰富的教育内涵,面向社会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内容的活动场所,分国家、省、市、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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