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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泳”成风景,不考虑形象和脸面?
http://wmf.fjsen.com 2008-07-09 09:34   来源:文明公民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这几年,许多城市都冒出不少有关裸泳的新闻――在兰州,早在去年冬天,黄河冬泳队伍中就有不少裸泳者;在武汉,今年入夏以来,每到凌晨4时许,汉口龙王庙江边便出现一批裸泳男性;在南京紫霞湖,夜间十时以后,许多男女裸泳者跳入湖中畅游;在广州,6日《广州日报》也报道一则新闻,说沙基涌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有裸泳者。

  这只是见诸报端的报道。常识告诉我们,城市裸泳的实际情况肯定比报道出来的要多。有趣的是,这些城市裸泳新闻报道,基本口径简直如出一辙,大同小异。大抵上都是城市某段河流出现了几个男子一丝不挂地在公共河段游泳,引发路人,特别是女性路人的愤怒,她们往往退避三舍。总会有路人报警,而管理部门基本上也很无奈,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城市河段不允许裸泳。

  此类现象,总会引发许多争议,赞同者又多是裸泳爱好者。他们认为,裸泳不违法,而且,随着中国逐步开放,社会也逐步多元化,裸泳说明人们敢于彰显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应当是一件好事。而反对者则认为,在城市河流裸泳有伤风化,有损城市现象。

  同样是裸泳,为什么在农村池塘,就没有人说三道四;一到了城市,就引发这么大的非议呢?说到底,城市是人流密集之地,在公共场合裸泳,对他人的影响远远超过农村。作为裸泳爱好者,他可以享受其自由,只是当他的这种自由超越了人们的公德底线时,这种自由就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所以说,裸泳本身没有错,错的是裸泳爱好者选择的地方。应该选择去那些人烟稀少的河段而非人来人往的桥下。事实上,武汉、南京那些裸泳者选择在凌晨、深夜下水,说明他们本身有所顾忌,也希望借此把裸泳对他人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面对城市越来越多的裸泳爱好者,有时我想,干脆划出某些河段,供这些爱好者享受就是了,但这种想法未免简单。在重庆,一直被誉为“健康、时尚、淳朴”的东泉裸泳场就变了味,一些三陪小姐脱得光光的,在游泳池里与男泳客大演激情戏。

  至于说裸泳能让裸泳者享受更多自由,一个研究员问得好:一条泳裤到底能增加多大的束缚?只有裸泳才能达到所谓的自由吗?

  与外地城市稍不同的是,广州这些裸泳者是些盘踞在河涌附近高架桥下的无业游民。他们可能只是限于经济条件,无法在属于自己的私人场所冲凉,所以才就地取材,把沙基涌当成自家的浴室了。

  从报道看,这些人在河涌边裸泳冲凉,旁若无人。问题在于,他们可以坦坦荡荡,可能不用考虑自己的形象、脸面什么的,反正是无业游民:“我是流氓我怕谁?”但作为城市管理者,不能不想到,任何城市都是要考虑形象、脸面的。所以,我看理直气壮地亮出黄牌,制止他们,也是应当的。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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