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义工现象”对建设和谐文化的有益启示
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泉城义工现象”为推进这一基础工程提供了有益启示。
建设和谐文化,应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泉城义工队伍吸引了不同年龄、不同职业背景的普通市民参与,其中有7岁儿童,也有九旬老人。人们只要有助人为乐的热情和一技之长,就能够成为义工队伍的一员。随着义工队伍的扩大,还涌现出许多义工家庭、义工班级、义工单位。这表明,“泉城义工在行动”系列主题活动已经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建设和谐文化,就应当深入开展这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目前,济南正在全市宣传和推广泉城义工的经验,抓住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在济南举办这一契机,广泛开展“迎和谐全运,建美丽泉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理念塑造、文明礼仪普及、文明秩序养成、文明服务提升、文明形象展示,努力形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设和谐文化,应不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志愿者精神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城义工作为志愿者服务的一个品牌,为和谐文化建设打开了新天地、提供了新途径。济南将在总结“泉城义工现象”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拥抱全运,志愿济南”十一运志愿者招募和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定政策法规,鼓励志愿组织发展壮大,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保障,进而激励全市人民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建设和谐文化,应着力培育“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和谐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和谐的社会风尚。而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是培育和谐社会风尚的关键所在。泉城义工以“展我所长、尽我所能、倾我热情、回报社会”为宗旨,以“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目标,充分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泉城义工开展的“植建义工林”、“爱泉护泉”、“关爱父亲母亲”、“关爱老人主题月”、“花儿行动”、“爱心父母服务团”等主题活动,也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王良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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