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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礼—中国法文化的核心
http://wmf.fjsen.com 2008-04-23 09:35   来源:法律史学网    我来说两句

     礼是古老中国最基本的社会现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法文化的主要构成部分。礼起源于无阶级社会的原始习俗与宗教,是祭神致福的一种仪式,所谓“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①礼的形成是社会分裂为等级之后,在原始习俗与原始宗教的基础上被改造而成的,即由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称”。②由于礼具有因俗制宜的功能和精神威慑的力量,因而从一开始便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国家实行其统治的精神力量和行为规范。国家的一切活动,以遵礼为号召,以行礼为标榜,用礼来调整政治的、军事的、司法的、教育的、宗教的、社会的、家庭的各种活动,规范着人们的言论和行为。称得上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如同《礼记·曲礼上》所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在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在其发展中不断地改造习俗,适应新秩序,因而是个充满了新旧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渐进,存在着历史继承关系的过程。孔子曾明白表述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传说夏礼的主要内容是:“上事天,下事地,酋先祖而隆君。”③这体现了神权、族权与君权(即政权)三者的统一,但具体规范早已淹没,孔子便坦诚地表示,他虽能言夏殷之礼却不能“征之’,以“文献不足故也”。礼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在某种程序上的法律化,始于西周的周公制礼。周公是中国奴隶制时代最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他继承了周人尊礼的传统,为了建立稳定的周王朝,统一广大疆域内各族各部的思想与行动,他着手整理、制订和补充已有的礼使之成为礼典。这个历史性的伟大活动即所谓“周公制礼”。《左传》文公十八年有“先君周公制礼”的记载。周公制礼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尊尊”和“亲亲”。尊尊为忠,亲亲为孝,前者维护王权,所谓“国无二君”,后者维护父权,所谓“家无二尊”。这种政治与伦理相统一的理论,奠定了礼的思想基础并久远影响于中国。

     以“尊尊亲亲”为核心的礼,其主要的功能与特性是“别贵贱,序尊卑”,确认以等级为表现形式的差别性行为规范。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④《礼记》说:“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在这一点上不仅先秦之儒与两汉之儒同论,而且与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也有共识。例如,⑤董仲舒说: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白虎通德论》说:“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韩非子说:“礼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正是从以礼区别贵贱尊卑的立场出发,他们把礼的形成,解释为定分、节欲、止争的需要,荀子说:“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故先王察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事得其宜。”又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之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求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⑤韩愈说:“古之时,人之害多矣。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以相生相养之道,为之君,为之师……为之礼以次其先后”,“如无古圣人,人之类灭久矣”。⑥《礼记·乐记》还着重论述了礼的节欲作用:“是故先王制礼乐,人为之节”,“礼节民心”,“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南宋理学家倡导的“明天理,灭人欲”,是和儒家以礼节欲之说一脉相承的,目的都是为了贯彻先修齐后治平的治国要略。

     为了渲染礼的功能,增加礼的威慑作用,儒家还把礼与天地这一神秘不可测的自然现象联合起来,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民实则之。”“夫礼,先王所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⑦倡导理学的朱熹更进一步把礼等同于天理,说:“礼者,天理之节文。”⑧主张“大道废,有仁义”的道家代表老子,则把礼视为大道废弛的产物,这是对礼的原始含义—祀神致福的否定。它同以礼定分节欲止争有着异曲同功之妙。至汉以后,经过道统论者韩愈的论证,以及宋明理学家朱熹、王阳明等人的抒发,一方面赋予礼以强烈的思辩哲学的色彩;另一方面又强化礼的实际节防效用,使人内省、安贫,无论思想、行为都无越于礼的案臼。这样就把礼变成栽人生命与心灵的毒素。清中叶反理学大师戴震曾尖锐地抨击理学家的“理欲辩,适成恶而残杀之具”,“其所谓理事,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然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⑨他指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礼,其谁怜之。”⑩

     综上所述,可见礼是以因人而异的等差性,或特权性为特征,所谓“名位不同,礼亦异数”。⑩礼的范围包罗人类的各种行为和国家的各种活动,“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说明其调整范围之广泛。礼由于得到了国家机关、法律、刑罚的物质保障,而使其具有强制力,特别是具有精神的威慑力和向社会的渗透力,如同“润物细无声”的春雨,对人心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正因为如此,礼被看作是“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⑩,“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人所乱也”。

     先秦儒家主张的明礼等差,与先秦法家的奉法齐一,是对立的,但经过战国、秦、至西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却互相渗透、交融,逐渐合流。礼法合流有其社会的背景原因,是封建大一统国家的需要,和千余年统治经验的总结。汉武帝独尊儒术表现了驾驭历史潮流的高超见解和伟大的魄力。但其结果却给予法家提倡的法治精神以极大的挫伤和破坏。从汉儒释律与经义决狱,到以礼入法是一个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过程,它的成果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并蕴于最基本的法典当中。著名的唐律就是以“一准乎礼”而传之于世的。

     礼法合流的具体表现是: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以法为外貌;以礼防范于先,以法惩治于后;以礼移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行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的公平;以礼行法从而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行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礼法结合的发展轨迹显示了它的社会作用不断加强,它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不断深化,它所塑造的中华法系的特征,不断鲜明。

     中国礼的形成与延续,是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体说来礼调节、固定从国家到家族、家庭的经济关系;礼确认社会生产结构的调节方式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礼维护古代农业自然经济的条件,从而表现了对于走向现代化经济的历史约束性。礼所迫求的所设计的国计民生与富国安邦的图景,则又反映了某种积极的因素。礼还直接参与了民事法律纠纷的解决,扮演着法律的角色。总之,中国古代特有的经济环境,产生了特有的中国式的礼。

     礼与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也表现出了互助互补的作用。礼以奠基于宗法等级之上的专制王权为政治基础,以法律与行政机关为支撑力量,以“尊尊”和“君为臣纲”为具体目标。礼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它维护内圣外王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它指导着诸如官制、官服、官等、官法、官篇的建设;它落实了中国官僚社会中对于社会稳定的价值功利的追求。礼对中国政治的全面渗透不可避免地带来正面与负面的影响,而政治权力系统的积极作用又为扩大礼的合法性权威提供了重要的背景。礼与政治的互补有利于发挥二者所具有的不同的社会功能。

     以宗法关系为渊源的礼,促进了中国古代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调解了婚姻、家庭与祭祀的各种关系与制度,规范了体现民族心理与思维方式的日常言行。礼所肯定的以纲常为目标的伦理价值定向,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略方式,不可避免地栓桔了人的自然本性,有些则成为礼的牺牲。

     礼还确定了祭祀的规则和程序,通过祭天地自然,以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通过祭列祖列宗,以希冀赐福子孙,使得从神秘世界脱胎而出的礼重又蒙上了神秘的色彩。由于祭祀之礼具有象征主义,因而充满繁文褥节。又因为祭祀之礼跨越时空,连接阴阳,因而充满严肃性。发源于黄河自然背景的祭祀之礼,在社会原因的作用下将原始宗教与人为宗教结合起来,从而赋予祭祀之礼以政治属性,“国之大事,惟祀与戒”,表明了礼作为国家活动的重要地位。

     至于礼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更是密不可分,礼是传统文化的表征。从个人到家庭,从社会到国家,从生产到生活,从言论到行为,无不为礼文化所包容、所调整。秦砖汉瓦,编钟乐舞,宫室殿庭,天坛圆丘,是礼的物质遗存;汉唐明清的众多礼典是礼的精神遗存;事长以礼,尊师以礼,是礼的规范遗存。尽管斗转星移,沧桑巨变,但剥除礼的糟粕仍有值得吸收的精华,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这是了解中国传统国情、社情、民情的一把钥匙。但迄今为止还少有人对礼进行系统的研究,更缺乏专著问世,这不仅是宏扬中华文化上的严重缺陷,也妨碍了对于政治法律制度历史的深入钻研,更谈不上为社会道德与文明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为此我近年来花大力组织编写《礼治丛书》,力图运用科学的观点、方法,分析礼的起源、礼的本质、礼的作用、礼与经济、礼与政治、礼与法律、礼与文化、礼与家庭、礼与社会、礼与道德的关系,特别是从礼的发生、发展与变迁中总结规律性。对于这样一个难度极大的课题,我们只能竭尽绵薄,勉力以赴。(张晋藩)

     注释:①许慎:《说文解字》。⑦《礼记·礼运》

     ②徐颧:《说文解字·笺》。⑧《朱子大全·答曾择之》。

     ③《史记·礼书》。⑨⑩《孟子字义疏证))> o

     ④《荀子·富国》。⑧《左传·庄公十八年》。

     ⑤《礼记·礼论》⑩《荀子》。

     ⑥《韩昌黎文集·原道》

责编: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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