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上清古乐”入选福建文艺发展基金资助项目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公布了2015年度福建文艺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名单,我市泰宁县“上清古乐”汇演项目成功入选,获得30万元资助经费。
泰宁“上清古乐”是北宋以来流行于泰宁及方圆十几个县、播迁于台湾和东南亚国家的民间式音乐,是我国传统文化和古代音乐艺术园中的一朵奇葩,是亟待抢救和传承、弘扬的音乐艺术瑰宝,受到省艺术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国远东高等研究院等机构专家的高度评价。
福建文艺发展基金由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共同设立,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资助文学、文艺评论、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广播剧、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领域的创作、研究、演出、出版、展览等,旨在资助扶持更多为人民群众所欢迎的优秀文艺创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福建原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廖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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