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陈三五娘传说”入围国家“非遗”
梨园戏《陈三五娘》中五娘临镜梳妆(资料图)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日前公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泉州“陈三五娘传说”和“安溪竹编”成功入围。若这两个项目最终成功入选,我市国家级“非遗”项目将达33个,保护成果走在全国前列。 宋代以来,我国闽粤沿海地区一直流传着“陈三五娘”的爱情故事,南宋诗人刘克庄曾在他的诗中提到“相君未识陈三面”,可见他是对这故事有所闻而作的。另有宋元勾栏瓦舍,也幸存了陈三带安童到广南惠州“听歌”的唱本。至明代,以这个故事编成的“歌仔册”和弦管曲,更是传唱一时。近代从日本、英国、德国图书馆中发现的《明刊三种》,和以荔镜为缘的《荔镜记》《荔枝记》等五种戏曲孤本,都演绎了“陈三五娘”的故事。同样讲述这个故事的台湾清乾隆版的“歌仔册”也先后重见天日,此外,历史上还出现了“陈三五娘”故事的文言小说、白话小说等。新中国成立以来,泉州在华东荣获一等奖的第一台戏是《陈三五娘》,第一部彩色电影也是《陈三五娘》。前些年,有新加坡学者特地来泉州寻找陈三的真迹。2012年元宵节,潮州青年一百多人专程到泉州“走亲戚”,探访陈三的故乡。可见“陈三五娘传说”的历史之悠久,传播之广泛,影响力之深远。 “这故事的广泛流传,在当时以及其后的数百年间,对许许多多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束缚,争取婚姻自主,都有积极的启迪作用。”市文广新局社文非遗科科长谢万智说,据载清代闽南某地有因唱《陈三歌》而发生私奔以致该曲被视为“淫乱之作”而遭禁,上世纪五十年代贯彻新婚姻法,陈三五娘传说才得到正面评介。“陈三五娘传说”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内涵,还成为传播于海内外同胞间的一段佳话。 不久前,文化部批准实施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将洛江区定为以“陈三五娘传说”为核心保护项目的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今后将在《总体规划》框架内做好各项工作,让陈三五娘传说更好地传承下去。“陈三五娘传说”在2007年8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有待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市级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责任编辑: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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