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出炉 泉州占20个重点区域
【执笔者说】
“民俗消失或衰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将大打折扣。”
(马建华,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原副院长、研究员,《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执笔者)
2007年6月9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出炉,这次《规划》,就是在《纲要》的基础上编制的。
当时,《纲要》提出的3个新的理念,都被延续了下来。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原住民的生产、生活中进行活态保护;二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象,结合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还要优化文化遗产、保存、发展的社会、人文环境。三是在保护区内划出文化遗产相对密集、存续状况较好的村镇、社区作为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
《规划》共涉及9个方面的保护,比《纲要》更细化、深化。比如,其中有个亮点,提到文化生态问题,要求支持开展民俗文化活动。这是因为,民俗保护是最重要的、最基础的,是其他非遗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环境,民俗消失或衰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将大打折扣。如民间信俗、节日节庆、人生礼俗等,它们与民间戏曲、舞蹈、音乐、工艺等会形成一条生态链。
泉州的重点保护区域为三地最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及对传承人的保护也做得比较好,在这次《规划》中占着特殊的位置。希望围绕《规划》开展工作、保护闽南文化时,不仅要保护物质文化,如庙宇祠堂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间信俗戏曲音乐等,更重要的是,要弘扬闽南文化的价值观,激活闽南文化的创造力,让闽南文化能千秋万代传承发展。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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