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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有座皇宫式四合院 曾是清朝“甲必丹”故居

2013-12-16 08:55  蔡晶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印尼政府委任“甲必丹”

  当时,清朝政府规令地方官吏,路经这座大宅,只能绕行后花园墙外之路,且文官必须下轿,武官必须下马,以示敬意。

  这是为何?原来,清光绪十八年(即1892年),荷兰国属土殖民地东印度尼西亚(今印尼)政府,委任王加禄为“甲必丹”,并赐其金字牌匾。

  “甲必丹”,是荷语译音,意思是管理一个区域的华人领袖。原籍漳浦的王加禄(又名王百猷),为何能得到如此委任?据了解,他年少时在厦门打工,20岁漂洋过海到南洋谋生。在当地,他创办了印尼家喻户晓的“金马烟草有限公司”,并于泗水市开办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

  在华人社会享有崇高地位的王加禄,还得到清政府两次册封。清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廿六,清政府御封王加禄先生为“监生州同”职衔。宣统元年三月初一,清政府又加封王加禄先生“同知”职衔,赏赐银牌官服给予加冕,为正五品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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