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 保护规划公布实施
东南网3月26日讯(福建日报) 2013年1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公布《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保护规划》,要求福建省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会同遗产所在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由《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总纲》《福建(永定)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南靖)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华安)土楼保护规划》组成。该规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福建省文物局会同遗产所在地的永定县、南靖县、华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建(永定)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南靖)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华安)土楼保护规划》,呈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后,连同组织编制的《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总纲》,一并提交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
为推进“福建土楼”申遗以及成功后的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福建省先后公布了《“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成为全国少有的在省级层面针对世界遗产地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力地保障了“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管理与合理永续利用。(常浩)
责任编辑:王超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