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康金龙)中秋博饼是状元插金花大,还是六红最大?博到的奖品是参与者的,还是属于委托代博的人?昨日,海峡两岸中秋博饼文化研讨会在厦门举行,原厦门文化局局长彭一万和原厦门市博物馆馆长龚洁作为此次研讨会的主讲,分别对博饼的起源和博饼文化的规范化问题作了剖析。龚洁认为,厦门应拟定一套中秋博饼的通则,免得有人为了博饼奖品争得面红耳赤,免得再出现“厦门中秋博饼第一案”这样的事。
龚洁介绍说,中秋博饼已成为厦门个性的文化现象,但如今博饼桌上难见月饼身影,而是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有价券卡等。
“厦门的中秋博饼重回博会饼,是不可能的。但厦门的博饼现象及由博饼引发的问题值得反思。”龚洁建议,应制定博饼规则,来应对中秋博饼出现的一些问题,因为厦门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博饼规则,对“状元”比大小还有分歧,博到的奖品是参与者的还是属于委托代博的人的也有争议。因此,建议厦门市旅游局或者其他权威部门组织社会各界拟定博饼通则,甚至作为法律裁定的民俗依据。避免在博饼中出现争执,若对簿公堂,也有裁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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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由博饼引发的官司
2009年中秋节期间,王先生拿着博饼王中王大赛的决赛证准备参赛时被拒之门外,因为决赛证并非王先生所有。王先生为此状告主办单位,索要8000元象征性赔偿。
2010年9月,阿峰闯进博饼王中王大赛的总决赛,主办方规定,如果10分钟内博不出状元,就看谁博得最大。因阿峰和陈女士都博到三红,主持人提议两人博大小,结果陈女士赢得最终的轿车大奖。阿峰不服,状告主办方任意改变规则,索赔10万元。
最轰动的是“厦门中秋博饼第一案”,2009年中秋节前,一公司安排员工江某代表公司参加博饼比赛。江某两次博得“状元王中王”,先后博中一辆价值近10万元的轿车和一辆价值19万多元的轿车。本该高兴的江某和公司却因轿车该如何分配对簿公堂,江某也因与公司闹僵而辞职。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