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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名街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作为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成为政策的适用对象,而三坊七巷荣列其核心保护区。
福州相应出台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三坊七巷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规划》等政策法规。
在《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保护对象包括三坊七巷和朱紫坊的传统坊巷格局和典型明清民居;三坊七巷的保护性建设,应保持其传统空间格局、坊巷结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及明示保护的典型明清民居、名人故居、古园林和其他重要古迹,应按照保护性建设规划进行修缮、修复,修缮、修复工作应与建设同步进行。
记者手记
保护,在渐进中成熟
保护历史文化名街,无论对于延续城市文脉,还是对于传扬历史文化,都是无可厚非的明智之举。
但如何保护的课题便再一次勾画出纸上到地上的宏远距离。
第一,认识的局限性决定了保护标准的递变性。对文物价值的认识、对保护标准的认识直接影响着保护规划的制定,而这些认识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保护实践的深入,而不断变化。
第二,保护手段的先进化将推动保护目标进入更高层次。当传统工艺失传,很多修护保护面临断代危险,而高科技的发展又使“修旧如旧”得以实现。
第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影响着保护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权重。历史的螺旋式前进规律,决定了保护的重要性也存在阶段性特征,保护呈螺旋式前进也是必然规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开发从第一个十年的彻底破坏,到第二个十年“拆旧建新”的破坏性开发,再到第三个十年的保护性开发,便是明证。
但要使保护能够真正渐进,把握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表层价值与核心价值的辩证关系,掌握好保护手段和手法的灵活性和原则性,对担当保护大任的“历史英雄”们而言,就成了一试身手的重大考题。
在三坊七巷的无门票时代,因人流量过大,许多文物被破坏。最后,管委会坚持“保护资源的最佳方式是有偿使用”,按照国家“二级以上文物允许收费”的政策执行“门票制”。如今,门票收益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来源之一,公众也从非议到渐渐接受。
且不论是与非,我们欣喜地看到,三坊七巷的保护在渐进式成熟……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