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化”思考
“博饼那么‘物质’,居然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久前,一位外地朋友开玩笑地说。
近年来,某些博饼活动的奖项越设越大,豪华博饼宴屡见不鲜,从博小车一直发展到博游艇。另一方面,中秋期间,厦门各大卖场争先恐后地推出各类博饼促销活动,规定购满一定数额便能享有相应的博饼资格,以博饼的形式促销商品。这种种现象不禁令人心生疑虑,当下的中秋博饼究竟只是群众性的节庆娱乐活动,还是成为一种商业竞争手段?
对此,何丙仲认为,现行的博饼民俗本身就是源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糕饼商家的炒作。“状元”由最早的月饼,变为生活用品,再变为购物卡,乃至如今的汽车、游艇,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商家将一部分广告宣传费拿出来购置汽车,再以汽车吸引群众参与博饼,这样一来,大家从中收获了刺激和喜乐,商家也达到了宣传的目的,并不见得是坏事。”他认为,不管怎样,各式各样的博饼活动都成了重逢老朋友、结交新朋友的联谊平台,何况它也没有背弃博饼最初的精神特性,不能因为它的商业性而否定其积极意义。
然而,奖品大了,争议也来了。去年,厦门首例博饼纠纷案闹得沸沸扬扬。某职员被公司选去参加博饼大赛,前后连续两次博得状元,并因此获得两部小汽车,但公司认为所博物品应归公司,该职员认为博饼向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没理由将小汽车交由公司处理。
“这是老天爷跟博饼开了个极大玩笑!”何丙仲说,按概率来算,连得两部小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前,职员与公司没有做好约定,更体现了博饼与赌博的区别——赌徒总是怀着必胜的心理,博饼者却乐在参与,赛前并没有太多想法——意外拿了大奖,心理才起了变化。何丙仲建议,随着奖品越来越大,作为比赛的博饼,有必要进一步明细规则。
在博饼日益“物质化”之时,如何建立健康有序的运作机制,挖掘其平等和谐的文化内涵,防止大众的娱乐心理异化为投机心理,确实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成立中秋博饼民俗文化研究会,不是研究怎么博饼,而是研究这种文化。”何丙仲笑言,“在这个少数人 ‘举头望明月’、多数人‘低头数钞票’的年代,博饼更应成为中秋节的一种文化符号。” (记者 郑晓强 实习生 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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