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福建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候选名单的公示
按照《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规定,并参照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省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福建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评审后,推荐下列同志为福建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候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从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8月11日止。
对上述名单的投诉意见、复议要求或提供建设性意见者,请于2010年8月11日前以来函、来电和网站留言等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厅提出。来函、来电和网站留言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福建省文化厅负责保护投诉者信息安全。
联系地址:福州市白马中路15号 福建省文化厅社文处(或监察室),邮编350005
社文处联系电话(传真):0591-87118137
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7118170
网站:福建省文化厅网(www.fjwh.gov.cn)
责任编辑: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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