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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发首个无居民海岛:黄土高坡变回碧海明珠
http://wmf.fjsen.com 2010-04-13 08:29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B “黄土高坡”变回“碧海明珠”

沿东渡航道,经猴屿、宝珠屿、鸡屿等无居民海岛,自西向东巡查一遍厦门海域,便是陈安达每日例行的公务。作为涉海工程海洋环保监督办的执法人员,陈安达见证了多年来厦门无居民海岛的转型。

厦门市有31个大小岛屿,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17个。“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法律并未对无居民海岛权属作出明确规定,一些人便随意占用、开发海岛,在岛上搭盖房屋、炸山取石等,严重破坏了岛屿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当时,远远望去,有的无居民海岛已成了只见黄土、不见绿的‘秃岛'。” 站在执法艇上,陈安达回忆道。

中华白海豚从火烧屿濒危物种保护中心观豚台前腾空跃出水面,欢快畅游着。

为了拯救岛上渐渐消失的物种资源,2003年,厦门对无居民海岛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大离浦屿、吾屿、镜台屿、猫屿、猴屿等无居民海岛上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拆除。接着,又在全省率先启动无居民海岛生态修复工程,根据各海岛生态功能的差异,采取封岛保护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岛上受损植被进行恢复与重建,绿化面积达数万平方米。

如今,遥望着一座座郁郁葱葱的海岛,白鹭齐飞、山花争奇,陈安达用“黄土高坡”变回“碧海明珠”来形容自己目睹的变化。

然而,如何实现海岛开发与保护相统一?这需要对无居民海岛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此,2004年厦门出台了我国首部地方性无居民海岛法规——《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对无居民海岛的权属、开发与保护作出详细规定,将海岛分为经营性用岛和非经营性用岛,分别规定经营性用岛招标拍卖程序和非经营性用岛项目申请审批程序,为国家首部《海岛保护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探索。此后,又在全国率先编制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已确定的海岛功能定位,为宝珠屿、大兔屿、小兔屿、猴屿、土屿等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可适度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制定开发利用的详细规划,明确每座海岛适合发展什么、重点该保护什么。由于秉承着“保护优先、谨慎开发”的原则,目前,厦门绝大多数海岛仍处于“未开发状态”。

今年,厦门将启动无居民海岛开发计划,选择几个相邻的岛屿“串岛”开发,挖掘海岛生态旅游市场。同时,对已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对其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政策或资金支持,为无居民海岛开发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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