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点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先易后难、标本兼治、从严治理、一治到底”的原则,综合整治,使交通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治对象包括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重点是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军警车、公务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残疾人代步车。
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有:车辆违法行驶行为(闯红灯、酒驾、违法超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或让行、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不按规定掉头、逆行、抢道、占道行驶、乱停放、乱鸣喇叭以及出租车、公交车争道抢行,公交车辆站外停靠上下客,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低速载货汽车闯禁行等);违反号牌使用规定行为(无牌、使用伪造和变造号牌,遮挡号牌等);特种车辆违法行为(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政法系统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在禁鸣喇叭路段鸣喇叭,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违规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拼装车、改装车和报废车行为。
而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主要包括违法行驶行为(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逆行、违规使用专用道,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等);无牌照行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代步车无牌、套牌、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改装车行为(各类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代步车行为)。
整治步骤 每月都有整治重点
3月底,福州市政府将发布《关于在市区开展机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福州市公安局发布《致全市驾驶员的公开信》。
4月6日开始全面展开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
4月初,福州市政府将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7天。
4月底,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福州市物价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费标准,福州市公安局发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
5月初,开始对符合国家标准(在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前按1999年国家出台的标准执行,国家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福州市公安局发布《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的通告》,全面展开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
6月初,福州市政府颁布《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政府令,全面规范和整治停车场管理 。
责任编辑:叶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