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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提寺袈裟图钸透露主人身份非凡
http://wmf.fjsen.com 2009-09-09 15:31   来源:宁德网    我来说两句

  2.支提寺云锦袈裟布满张牙舞爪的五爪龙,这就进一步表明了该袈裟是皇家或皇帝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社会,有龙之物必定与皇家有关。尤其是明代对龙凤图饰的使用极为讲究,规制也极为严格。

  《明史》载:“明初俭德开基,宫殿落成,不用文石甃地。以此坊民,武臣犹有饰金龙于床幔,马厩用九五间数,而豪民亦或熔金为酒器,饰以玉珠。太祖皆重惩其弊。”(《明史·舆服一》卷六十五,志第四十一)

  上述史料明确告诉人们:明初太祖立制:擅用金龙图饰或“九五”礼数要以重罪论处。

  明代“胡蓝大狱”的“原始”审讯记录——《逆臣录》载:当年大明中青代大将军蓝玉之所以最终被杀就是因为有人控告蓝玉在自己的裤子膝盖处绣有龙饰图案,有谋反之嫌。

  朱元璋的心腹大将廖永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最终走上了不归路,“(洪武)八年三月,(廖永忠)坐僭用龍鳳諸不法事,賜死。”(《明史·廖永忠传》卷129)

  洪武时代惟一杀剩的两位开国侯爷之一、建文朝第一次北伐统帅耿炳文一生小心谨慎、忠君为臣,但在“建文”转向“永乐”的那个血雨腥风的非常年代里,最终他还是被按上了逾制擅用龙凤图饰之罪名而被迫自绝。史载:“燕王稱帝之明年,刑部尚書鄭賜、都御史陳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龍鳳飾,玉帶用紅鞓,僭妄不道。炳文懼,自殺。”(《明史·耿炳文传》卷130)

  以上都是明初之事,那么明中叶以后对严禁龙凤之类图饰的使用执行得怎么样?

  明代后期著名的文人学者沈德符给今人留下了这样的记载:“今揆地諸公多賜蟒衣,而最貴蒙恩者,多得坐蟒。則正面全身,居然上所御袞龍。往時惟司禮首榼常得之,今華亭、江陵諸公而後,不勝紀矣。按正統十二年,上御奉天門,命工部官曰:「官民服式,俱有定制。今有織繡蟒、龍、飛魚、門牛、違禁花樣者,工匠處斬,家口發邊衛充軍。服用之人,重罪不宥。」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奏禁蟒衣云:「品官未聞蟒衣之制,諸諳書皆云蟒者大蛇,非龍類。蟒無足無角,龍則角足皆具。今蟒衣皆龍形。宜令內外官有賜者俱繳進,內外機房不許織。違者坐以法。」孝宗是之,著為令。蓋上禁之固嚴。但賜賚屢加,全與詔旨矛盾,亦安能禁絕也!”(【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蟒衣》卷一,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P22)

  这段史料是说:正统十二年,明英宗曾在北京明皇宫的奉天殿下诏谕给大明工部,严令帝国臣民必须要遵照服舆的“祖制”规定,凡是在衣服上绣有蟒、龍、飛魚、門牛以及其他違禁图饰的,制作工匠要论罪处斩,工匠的家族成员要发往边疆卫所去充军;而穿用此类严重违禁的服饰者更是重罪不饶。严禁服舆“违制”大约执行了几十年,到了明孝宗时,违禁之风又“卷土重来”。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给明孝宗上奏,要求严禁蟒衣,理由是当时的蟒衣上制作的“蟒”很像龙,他指出了蟒与龙之间的差别,蟒是没角没脚的,而龙是既有角又有脚。明孝宗是个有道之君,当即准了都御史邊鏞所奏,诏令天下,凡是乱用蟒衣者,或以假乱真者,要以国法论处。但随后不久,皇帝赏赐的蟒衣逐渐多了起来,这本身就与先前孝宗的诏令相抵牾。大约到了明代后期,皇帝赐给大臣的蟒衣更是屡见不鲜。但即使这样,就连最受皇帝厚爱的大臣也最“多得坐蟒”。

  沈德符对有明一代蟒服的实际使用状况之考察使我们看到:尽管蟒服在明代中后期大行其道,但它毕竟不是“龙袍”,因为蟒与龙是有着很大的区别,即有无角和脚的问题。

  而笔者在福建宁德支提寺见到的那件云锦袈裟不仅布满了各种“走势”的金龙,而且它们都是有角有脚的,绝非是蟒衣,由此,笔者进一步认定,该袈裟为皇家或皇帝所享用。

  问题在于皇家与皇帝不是同一概念,那会不会该袈裟是某个大明皇室成员的?我们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看看该袈裟第三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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