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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道路维修养护必须避开车流高峰期
  文明风  | 时间: 2008-01-21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为了保证公路畅通,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贵州省公路管理部门在对公路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必须避开交通流量的高峰期。

  据了解,由于公路的维护和车辆的通行分属不同管理部门,过去贵州一些地方公路在维修养护时,往往较少考虑

车辆的通行流量,结果公路虽然得到了维修养护,却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人为堵车现象。

  《条例》规定,贵州公路部门在对公路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必须划出作业区,并设置路栏,在作业区来车方向白天不少于50米,夜间不少于10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或者危险警告标志。 (记者 刘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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