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届时,中央将表彰全国道德模范,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9月17日《人民日报》)
其实,自本月初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在中央各主要媒体和主要新闻网站公示以来,各地纷纷自发开展向道德模
范人物学习
热潮,以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规范文明行为,努力提升道德水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骤然浓郁,社会和谐气氛骤然温馨。这次中央把全国五个“十大模范”候选人汇集到首都参加评选表彰活动,意义深远,影响空前。
全国集中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有利于促进全民族树立高尚的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勿庸讳言,由于历史的、现时的种种陈腐的、落后的、愚昧的意识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损人利己习惯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的乏力,一些地方文明水平滑坡,道德风气低迷,漠视求助、见死不救、坑蒙拐骗、敷衍塞责、欺老辱亲、玩世不恭种种不文明、不道德、以至违背法纪人伦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我是流氓我怕谁”成为一种荣耀和能耐的象征,社会和谐倍受影响,治安稳定倍受干扰。所有这些,从某程度上来说,无不是社会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模糊乃至颠倒的表现和反映。全国五个“十大模范”的光辉道德楷模树立,等于点亮了“50盏道德灯塔”,13亿人民在道德建设过程中,不断改造自我,不断提高自我,不断完善自我,有了可供学习和比靠的目标和镜鉴。
这次中央集中评选表彰活动为各地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做出了榜样。希望各地在积极宣传现现已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及候选人的同时,积极培养扶植新的道德模范新秀,层层推荐,层层评选,多多益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各类道德模范的高尚情操、优秀事迹,让他们成为人民群众追捧的“道德明星”和“道德偶像”,对他们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折服、敬重、崇尚、效法、攀比。人民群众一旦诚心诚意地甘当道德模范的“粉丝”,那么,一个空前的全民的自我道德素质教育活动就会如火如荼,国民道德素质水平就会与日俱升。这正好应验了两句老话:“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篇末提一条建议。希望各级政府筹集专款,建立“道德模范奖励基金”。道德模范们,在坚持道德操守、弘扬道德精神、铸造道德丰碑的历程中,付出了种种辛劳、磨难和代价,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对于他们,社会不仅应该给于精神褒扬,同时也应该给予物质奖赏和回报,尽管他们不为这个,不需要这样。对于道德模范,要像对待劳动模范那样,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偿,在退休待遇上给予相应的照顾提高等。对于不幸牺牲者,要对其家庭给予必要的抚恤。这样做,也是为了塑造“好人好报”的社会理念。
一花引来万花香,万花争艳天下芳。随着向道德模范人物学习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我们的社会必将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繁荣昌盛。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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