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长期实行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特征的婚姻制度,压制了人们追求自由恋爱的愿望。于是,非法定婚姻关系的男女相恋便时有出现。在七夕和牛郎织女的传说中,就掺杂了这方面的内容。
到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出现,封建婚姻制度受到强烈冲击,物欲横流也在发展。出生在商品经济发达的苏州地区的文学家冯梦龙,在时代潮流的冲击下,大胆提出以有无真情作为男女确定婚姻关系的标准。他在《情史》中说:长期以来,传统社会对青年男女(尤其是女子)“临之以父母,诳之以媒妁,敌之以门户,扬之以礼法,婚之以贤不屑”,致使女子“盲从听之”“随风为沾泥之絮”,造成无数悲剧。这是极不合理的!
他主张:“男女相悦为婚,此良法也。”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冯梦龙在《情史》中收集记录了六七个有关七夕和牛郎织女的传说,在点评中做了梳理,其核心观念是指出非法定婚姻关系的男女相恋(即谓“情人”)要以真情为基础,同时对男女淫乱关系则予以贬斥!
如“织女婺女须女星”,写的是唐朝时一个罢职御史的儿子和两个外甥顽驽不学,被关在深山僻处读书,仍不思悔改。突有一夫人送来三个美女(自称系“织女婺女须女星”三星下凡)与他们婚配,并用神法使他们变聪明,但因彼此并无感情基础,最后以真相被戳穿结束。冯梦龙批注道:“三女星降世是矣。夫人岂三星之母,小儿岂三星之弟耶?夫人是何名号,夫人之偶又是何人?能令宣尼、尚父伛偻奉命,真可怪也?况人间择配,尚必才望相当。三子福分既浅,又蠢然无学,三星何取而降之?疑小说家有托而云尔。”不予认可的主要原因是,冯梦龙认为他们之间的非法定婚姻关系缺乏以真情为基础。
还有一个故事,男主人公“太原郭翰”独居,一夜,月明风清,有美女从天而降,对郭翰说:“吾天上织女也,久无主对。而嘉期阻旷,幽态盈怀,上帝赐命而游人间。仰慕清风,愿托神契。”两人发生了关系, 自后夜夜偕来。当情好转切后,翰戏之曰:“牛郎何在?哪敢独行!”对曰:“阴阳变化,关渠何事。且河汉隔绝,不足为虑。”后将七夕,忽不复来。经数月,方至,翰问曰:“相见乐乎?”笑而对曰:“天上那比人间,正以感运当尔,非有他故也,君无相忘。”一年后,美女说:“帝命有程,便当永诀。”又过一年,美女给郭翰寄来一首诗:“河汉虽云阔,三秋尚有期。情人终已矣,良会更何时。”
诗中的“情人”字眼,确实表达了非法定婚姻关系的男女相恋的本质含义。但冯梦龙依然认为他们之间的情人关系缺乏真情为基础,且不能容忍他们对牛郎织女恩爱情人关系的亵渎,于是批注道:牛、女,皆星也。女若有情,牛亦不减。安得云“阴阳变化,关渠何事”,又安得云“感运当尔,非有他故”耶?天帝以惰织之故,隔绝牛郎,而他会反纵之耶?此必无之事也。
关于牛郎织女的故事传说,在封建社会长期流传中被加进了封建思想。如南北朝任昉的《述异记》写道:“大河之东,有美女丽人,乃天帝之子,机杼女工,年年劳役,织成云雾绢缣之衣,辛苦殊无欢悦,容貌不暇整理,天帝怜其独处,嫁与河西牵牛为妻,自此即废织纴之功,贪欢不归。帝怒,责归河东,一年一度相会。”这里明显吹捧天帝和丑化织女。
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一个以民间传说为蓝本的新故事:相传织女是王母的孙女,她心灵手巧,善织,能用一双灵巧的手织出五彩缤纷的云朵。而牛郎是一个孤儿,他勤劳但贫穷,与老牛相依为伴。一次,在老牛的指点下,牛郎取走了在湖中洗澡的织女的衣裳,织女也喜爱牛郎,私自下凡,两人就结成了夫妻……农历七月七日夜晚,喜鹊主动给牛郎织女搭桥。人们每当仰望群星闪烁的夜空,都能看到银河两岸有着两颗遥遥相对的亮星——牛郎星和织女星。
该故事代表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和主流民意,从此成为七夕节意蕴的代表性解析。
(作者为福建省冯梦龙研究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