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常态长效中实现提档进位。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载体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常态创建水平,城乡环境面貌和社会文明程度趋好向上。一是文明城市梯级创建格局基本形成。厦门、福州、三明、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石狮、晋江、武平、沙县领跑全省,宁德、平潭、福清、闽侯、长泰、惠安、永春、德化、永安、泰宁、武夷山、上杭12个市县荣获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修订出台《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试行)》,健全完善暗访督查、结对帮扶、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约谈退出5项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城市创建的路线图、任务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较大、势头强劲。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现有11个全国文明城市与12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签订帮建协议,结对帮扶的文明城市群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指导帮助宁德、平潭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委的年度测评工作,加大对10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态势良好。二是文明村镇创建合力不断增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共同牵头负责文明乡风建设,突出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省委农办、省农业和农村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文化与旅游厅等部门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污水治理、农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文明村镇创建合力不断加强。三是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制度不断完善。完成新一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和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含社区、风景旅游区)申报、审核工作,省委文明办文件公布了参评名单。研究探索文明行业创建新模式,与中央文明委对接,将文明行业创建融入文明单位创建中,加大文明单位服务窗口测评比重,强化行业省级主管部门指导督查基层窗口创建的职能。四是文明家庭创建覆盖面不断拓展。与省妇联评出 2018年最美家庭210户、第十一届五好家庭209户,拨出176万元扶持建设省级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33个,开展万场“立德树人从家出发”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得到广泛认同和践行。五是文明校园创建内涵不断深化。启动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届中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完成新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省级文明校园申报、审核工作。利用清明、六一、七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参与人数达到近千万人次。开展“新时代好少年”选树活动,2人荣获“全国新时代好少年”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