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一起交通事故,赔偿之争旷日持久;一次合伙创业,投资款返还一拖再拖。因被执行人不配合、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两起案件执行止步不前。直到法院亮出了“撒手锏”,终于有了转机。
案例1:
七旬老人被撞伤
赔偿款5年拿不回
撒手锏:悬赏公告
执行困境:被执行人跑路
去年10月7日,75岁的阿庆去世,但他始终未盼来交通肇事方的16万元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于5年前。阿庆被骑着自行车的阿娟撞伤。之后,阿庆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手术后,阿庆住院12天,又进行了门诊治疗,花费数万元。
根据交警认定,阿娟负全部责任。但作为交通事故肇事方,阿娟垫付了4000余元后再无下文。无奈之下,阿庆至思明法院起诉阿娟。根据判决,阿娟应赔偿阿庆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尽管有了法院判决,但阿娟仍不愿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在阿庆一方的申请下,该案启动了执行程序。思明法院依法向阿娟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报告财产,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阿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还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及股权等进行查询。最终,法院扣划阿娟名下银行存款7827.36元,还为阿庆申请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
执行法官了解到,阿娟在中山路附近经营一家小杂货店,但上门寻人时发现,执行启动后,阿娟将杂货店转让后跑路。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阿庆家人同意暂缓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5月,思明法院依职权对该案恢复执行,并发布了被执行人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发出两个月后,执行法官接到阿娟打来的电话,称已把钱打入银行账户。目前,该案顺利结案。
案例2:
大学生创业失败
投资款难要回
撒手锏:拘留决定书
执行困境:被执行人涉嫌
财产转移
小军在大学期间,与校门口一数码店经营者东东共同经营一家数码店。小军投了不少钱,但一直不见回报,双方闹了一年多。今年毕业季,小军终于拿回10余万元执行款。
2016年3月,小军与东东签订了一份《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约定,小军投资14万余元,东东将数码店55%的股权转让给小军。此外,东东应协助小军做店内财产清查,并将全部资源与技术转让给小军;每月最后两日对账目进行核对并结算分红等。
小军创业得到了父母的支持,14万余元投资款陆续到位,但合伙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小军预期有了出入。东东一手掌握着数码店,既不向小军提供任何清单,也不披露财务状况,且没有分红。很快,两名合伙人因此反目。2017年3月,小军起诉东东。经审理,思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个人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东东应向小军返还股权转让款、租金、流动资金等共计14万余元。
判决之后,东东坚持不还钱。小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东东既不报告财产,还将数码店转让给自己的父亲,有转移财产嫌疑。2018年3月,执行法官赴漳州送达执行材料,再次要求东东至法院报告财产。今年7月初东东露面了,当天,思明法院依法下达拘留决定书。
见到拘留决定书,东东紧张了。当天,双方和解,东东一次性返还8万元,加上之前法院从银行账户扣划的2万余元,合计10万余元。尽管已返还了大部分执行款,东东还是在拘留所里待了2天,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了代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